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9921)巨大-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由子公司捷安特投資有限公司收購子公司鼎鎂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5/8/7至民國115/8/7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本公司目前透過全資子公司Darzins Holdings Ltd.間接持有中國子公司鼎鎂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鼎鎂公司) 60.3938%股份。現因集團經營戰略調整,擬由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捷安特投資有限公司(簡稱GCH)在人民幣5.97億元額度內,以自有資金與融資籌措資金之方式,向鼎鎂公司之另一股東(薩摩亞商眾御有限公司,下稱眾御公司)收購其持有之鼎鎂公司股份,最多130,450,500股。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8月7日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5.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預計收購130,450,500股,每股收購價格擬訂為現金人民幣4.5764元收購總價約為人民幣596,993,669元6.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鼎鎂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人民幣360,000仟元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新型合金材料之應用產品之製造及銷售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11.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人民幣1,647,512仟元12.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80,512仟元13.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已投資人民幣594,064仟元,本次交易擬增加人民幣596,994仟元1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鼎鎂公司60.3938%股份,交易相對人為持有鼎鎂公司36.2363%股份之股東。1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基於集團經營戰略調整,本公司擬提高對鼎鎂公司之綜合持股比例,而眾御公司為鼎鎂公司之第二大股東。前次移轉資訊(1)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捷安特輕合金科技(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捷輕公司)(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之關係:本公司原間接持有捷輕公司60.39%股份,眾御公司則持有捷輕公司36.24%股份,捷輕公司於民國109年與鼎鎂公司合併後消滅,本公司及眾御公司按對捷輕公司之持股比例取得鼎鎂公司股份。(3)前次移轉日期:民國109年(4)移轉金額:不適用,眾御公司因捷輕公司與鼎鎂公司合併而取得鼎鎂公司之股份1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均由交易相對人眾御公司持有。眾御公司於民國109年因捷輕公司與鼎鎂公司合併而取得鼎鎂公司之股份,無取得價格;眾御公司與本公司當時均為捷輕公司之直接或間接股東。17.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擬分以下四期付款:(1)取得投審司投資許可後給付40%;(2)完成股權移轉後給付20%;(3)取得投審司投資許可後一年內給付20%;(4) 以股權移轉完成為前提,正式交易合約簽署後二年內給付剩餘20%;如正式交易合約簽署後二年內尚未完成股權移轉,剩餘20%應於完成本交易股權移轉後給付1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參酌獨立專家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及雙方協議,由董事會決策20.經紀人: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因集團經營戰略調整,擬提高本公司對鼎鎂公司之綜合持股比例,俾進一步專注於相關業務發展,提升集團經營管理效率。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5年8月7日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加計本次交易擬申請之投資額後,合計投資金額折合新臺幣約105億元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68.08%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3.92%28.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0.86%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約新臺幣76.5億元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95.14%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7.41%32.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22.46%33.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12年 新臺幣5,065,177仟元113年 新臺幣5,021,821仟元114年 新臺幣1,768,747仟元34.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約新臺幣62.1億元35.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6.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益會計師事務所37.會計師姓名:曾俊傑38.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台財證登六字第4110號3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40.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