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4737)華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定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 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09/11 2. 增資資金來源: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 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 否。4. 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的普通股上限為10,000,000 股,每一張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100,000仟元。5. 採總括申報的案件,本次的發行情況及數量: 不適用。6. 本次若有剩餘之金額及股份: 不適用。7. 每張面額: 新台幣10元。8. 發售價格: 實際價格由董事長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規範」來處理。9. 員工認購的股份或配賦金額:根據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的新股之10%讓本公司員工認購。10. 公開銷售股份: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第2項規定,提撥新增股票的10%對外公開承銷。11. 原有股東認購或無償配賦比例:其餘80%的新增股票,由原有持有人按基準日名冊上的持份比例進行認購。12. 畸零株和逾期未認購股份的處理方式:若不足一株的小部分,由持有人在停止過戶後五天內到本公司的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成整株登記;逾期未合併者視為放棄。而原有持有人和員工放棄的股份或拼湊不足一株的小部分,授權董事長與特定人洽談按發布價格進行認購。
13. 本次新增股票所享權利義務:與之前已經發布的一般股票相同。
14 .這次增加資本用途是用來還銀行貸款。
15 .其他應該說明事項:這個現金增資計畫、發布程序以及相關事項,包括議決價錢、實際所需多少、新成立條件、募集多少錢、計畫需要花費多少、如何運用這些錢,以及預計進度和可能帶來什麼效益等等,都授權給董事長全權處理。如果將來遇到法律變更或者主管機關指示等情況,需要修正時,也都授權給董事長全權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