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提醒公司今年編製股東會年報應注意事項
115年度的股東常會即將陸續召開,為了讓公司能夠早早規劃股東常會的年報編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特別提醒公開發行的公司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提前申報年報資訊:為了讓股東了解公司過去一年嘅營運狀況及未來發展方向,也作為他們是否參加股東會嘅參考,各公開發行公司應該在股東常會上將年報資料分送給所有股東。金管會已經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23條,要求所有上市、上櫃的公司從今(115)年開始,要在股東會召開日14日前把電子檔案上傳到公開資訊觀測站;興櫃公司的話,要在召開日7日前完成上傳;而未上市、上櫃及興櫃的公開發行公司則需於召開日2日前完成電子檔案上傳。
二、常見缺失:為了協助各家公司順利編製年度的股東大會年報,金管會請求台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每年對上市(櫃)和興櫃公司的年報內容進行審閱。這些公司的年度報告中最常見嘅缺失包括:董事会任一性别席次若未達三分之一者,必須依規定具體揭露原因以及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措施;另外還有個別揭露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酬金,以及重大資通安全事件與風險影響暨因應措施等相關資訊。如果想查詢這些彙整缺失,可以到上述兩個單位的网站查看。
三、鼓勵參考最佳實務範例:為了讓公司的年度报告能夠順利編制,台灣證券交易所嘅企業治理中心已經在其網站提供最佳實務範例供大家参考,公司可以前往查詢,以便提升其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質量。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会证券期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