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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登公司董事長確定減資基準日及換股計畫,詳細作業安排已出爐

2025/09/09 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403)群登-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劃等相關事宜

1. 董事會決議日期: NA

2. 減資基準日: 114/09/10

3. 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壹、本公司經114年06月03日股東常會假決議通過,並經114年07月18日第二次股東常會 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此案已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4年08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356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因為在股東常會中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所以於同年09月08日由董事長決定了減資的基準日期。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之規定,制定本計畫書來進行全面的股票換發作業。

貳、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 (1) 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來所有已發行的全部股票,共36,635,535 股(含私募普通股15,18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共新台幣366,355,350元。
  • (2) 為了彌補虧損及改善公司的財務結構,本次擬消除已發行股份21,303,981 股(含私募普通股8,827,343 股),減資後剩餘的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5,331,554 股(含私募普通股6,352、657 股),每株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53315540 元。
  • (3) 根據減資交換基準日期內的股份名冊記載,各位持有者將按比例消除其持有股份,每千份約扣581.5113932 股票,整體的減少比例為58.15113932% (即每千份可更改418.4886068 股票)。
  • (4) 若此次减资后仍有不足一株的小额部分,投资人可以在减资换发基准日起五天内向本公司指定代理机构申请拼凑成整株;若未能拼凑或拼凑后仍不足一株者,将按面额折现支付现金(用于抵缴集保划拨费用或无实体登记费用),至元为止(元以下舍去)。所有不足一株的小额部分将授权给董事长洽特定人士以面额购买。

  • (5) 本次减资换发所涉及的新股份采取无实体发行,其权利义务与原发行股份相同。

參、 減資換發股票時間表:

  • (1) 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14年11月19 日

  • (2) 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 114 年11 月20日至 11 月28 日止

  • (3 )舊 股票 最後 過戶 日期 : 民 國 114 年 11 月23 日
    • (4 )舊 股票 停止 過戶 時間 : 自 民 國 114 年 11 月24日至115 年 (5 ) 減 資 換 發 新 股票 基 準 日期 : 民 國 (6 ) 新 股票 開 始 登 錄 興 櫃 買 賣暨舊 股票 終 止興 櫃 買 賣 日期 : 民 國 (7 ) 自 新 標 的 登 錄 興 櫃 買 賣 起 , 原 登 錄 興 櫃 買 賣 的舊 標 的 不得 作 為交 易標 的 。

      肆 、 換 領 新 股票 手續 :

      • (1 ) 本 公司 在 所 有 證 券 經 營 商 中 , 按 照 上述 規 定 將 換 領 通知 書 寄 給 各 位 投 資 人 , 用以 辦 理 換 領手續 。
        • (2 ) 持 有 現 金 整 存 株式( 已 過 戶):請 投 場人 在 換 領 開始 時 帶著 舊 債卷 、 投 購 註 冠書 、 集 保 存摺封 面影本 和 换领通知书到我司指定代理机构办理换领和划拨手续。
          • (3 )持 有 現 金 整 存 株式( 未過 戶):請投 場人在兌領時帶上舊 債卷 、 過戶申請書、購買報告書 或 證券交 易稅單 等相 關文件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的影印件和印鑑卡至我司 指 定代 理機構辦理交換與劃撥手續 。
            • (4)因應於111年的最後過戶日在假期當天,有意親自辦理轉讓的人士需提前於11月21日下午四點前完成;郵寄轉讓者則以郵戳為憑。(5)如已有存放于证券商开设之保管账户中的库存,由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统一进行转换,无需任何手续处理。(6)交换地点为国票综合证券有限公司办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五段188号15楼 电话:(02)-2528-8988.

              伍、其他未尽事项均依照公司法与相关法规执行。
              陆、本公司的“换发股票作业计划书”将在呈报主管机关核备后,根据规定公告于公开资讯观测站,并于开始换发日前分函通知各位投资人。
              4. 换发基础日期: 112/11/28
              5. 停止过户起始时间:112/11/24
              6 . 停止过户截止时间:112/11/28
              7 . 减资后的新权利义务与原发行普通债券相同。
              8 . 新债预计柜买卖时间:112/月12/月01号.
              9 . 如因法律规定或主管机关批准修订而需要变更时,将授权给董事长全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