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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對原產自中國的合成及人造短纖維織物作出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 土耳其對中國合成人造短纖維織物進行反傾銷日落複審裁定

2025/06/27 40

土耳其對中國大陸的合成及人造短纖維織物,做出反傾銷日落複審的最終裁定。

根據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的消息,土耳其貿易部在2025年6月23日發佈了第2025/11號公告,針對來自大陸的合成及人造短纖維織物進行第四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結果是肯定性的終裁。決定保持2018年12月31日第2019/4號公告所確立的反傾銷稅不變,持續對相關產品徵收岸價(CIF)44%的反傾銷稅。這些產品在土耳其稅則中編碼為55.13、55.14、55.15和55.16。該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早在2000年9月30日,土耳其就已經開始針對來自大陸的合成及人造短纖維織物展開反傾銷調查。而在2001年2月15日時,也作出了肯定性的最終裁決並開始徵收相應的反傾銷稅。在此之後,土耳其共進行了三次日落複審,包括2007年6月19日、2013年5月5日和2018年12月31日時,都做出了肯定性判決並延長了徵稅期限。而到了2023年12月26日,又啟動了第四次相關調查。(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