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質化代幣(NFT)監管方式一直是市場關注的重點,特別是關於其法律性質與證券法規的適用性。素有「加密老媽」之稱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委員Hester Peirce,近日公開表態為NFT的版稅機制是否構成證券帶來了重要的澄清。。
NFT版稅的證券屬性之辯:Peirce委員的見解
Hester Peirce委員在一次演講中明確指出,許多NFT,包括那些設有版稅支付機制的NFT,很可能不屬於聯邦證券法的管轄範圍。她將NFT的版稅機制比作串流平台向音樂家或電影製作人支付版稅,認為這種安排允許藝術家從其作品的二次銷售中獲利,類似於創作者從播放中獲得報酬。Peirce強調:
「這種特性並不賦予NFT持有者任何公司企業的權利或利益,這些權利或利益是傳統上與證券相關聯的。」
儘管Peirce委員的發言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清晰度,但法律界人士對此有更深層的解讀
加密業界的法律意見
Enjin核心貢獻者、Atlas Development Services首席法務官Oscar Franklin Tan 在報導中表示,Peirce的觀點在法律上是健全的,但其發言卻遭到部分媒體的誤讀。Tan公開表示:
「Peirce 的發言被廣泛誤解了,版稅從未被視為是一種證券。」
Tan解釋,美國證券法的核心在於規範投資行為,而非創作者因其勞動成果獲得報酬。藝術家或創作者並非被動的第三方投資者,其收取的版稅應被視為商業收入,而非SEC監管範疇內的投資收入。
他以傳統紙本合約為例反問,若非區塊鏈技術,此類版稅安排是否會引發監管疑慮,藉此呼籲在監管介入前應審慎評估。不過,Tan也提醒,當NFT的版稅利潤分配擴及原始創作者以外的多個持有者時,情況將變得更為複雜。
OpenSea監管仍模糊
儘管NFT版稅本身的法律性質在Peirce委員的發言後更趨明朗,但其最大受益者大概是NFT發行方,可圍繞「NFT交易平台」的監管挑戰依然存在,回溯至2024年8月,主要的NFT交易平台OpenSea便曾收到SEC發出的韋爾斯通知(Wells Notice),暗示其平台上交易的某些NFT可能構成未註冊證券。
雖然OpenSea的行政總裁Devin Finzer在2025年2月22日宣布SEC已正式結束對該平台的調查,並稱之為行業的一大勝利,但這並不意味著NFT交易平台的監管問題已塵埃落定。
在調查結束後,OpenSea的法律代表於4月9日致函Peirce委員,主張NFT交易平台不應被界定為美國證券法規下的「券商」(brokers),理由是這些平台並不實際執行交易或擔任中介角色。該信函同時敦促SEC明確表態,類似OpenSea的NFT交易平台不屬於聯邦證券法規所定義的「交易所」(exchanges)。OpenSea的經歷充分凸顯了在缺乏明確監管框架下,NFT交易平台所面臨的法律不確定性。
儘管現任總統川普領導的行政當局可能對加密資產的監管抱持不同視角或政策優先順序,但目前SEC的內部討論仍主要聚焦於現有法律框架如何適用於新興的數位資產。
未來NFT生態系統的監管走向,以及主管機關如何平衡創新與投資者保護,仍將是區塊鏈與金融市場參與者必須持續密切關注的關鍵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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