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7819)精誠金融-公告咱公司董事會決定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 董事會決議日期: 115/03/04 2. 增資資金來源: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 發行股數(若是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包括配發給員工的部分): 上限3,300,000股 4. 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 5. 發行總金額: 實際募集總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6. 發行價格: 實際的發行價格要等本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再授權董事長根據市場狀況,和相關證券法令及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協商決定。7. 員工認購的股份或配發金額: 提撥增資所需股份的10%,上限330,000股由咱公司員工來認購。8. 公開銷售股份數量: 提撥增資所需股份的90%,上限計2,97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9. 原有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時每千株認購或配發多少):這次現金增資除了依照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即330,000株由員工來認購以外,其餘2,970,000株根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以及咱公司114年6月20日的董事會決議,由原有 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進入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按照原有持股份比例分配之限制。10. 畸零股票及逾期未被認購股票處理方式:(1)若員工沒有足夠地來認購或者放棄了部分,授權董事長去洽談特定人來進一步處理。(2)對外公開承銷如果出現不足部分,要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關於證券商承銷或再販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進行情形處置。11. 本次新股票之權利義務:這次現金增資所產生的新股票均為無實體形式,其權利義務與原本持有的股票相同。12. 本次增加投資用途:充實營運流動性基金。13. 其他應該說明事項:(1)這回現金增資所設定的新票價、條件以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律要求或者主管機關需求、基於營運評估或者客觀環境需要調整變更時,都授權董事長全盤負責。(2)這項現金增資案在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也授權董事長訂立基準日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