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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鼎-KY董事會決定發行私募國內轉換債,最多可轉換4,875萬股普通股

2026/03/14 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4927)泰鼎-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國內轉換公司債。1. 董事會決議日期: 115/03/13。2. 公司債名稱: 國內轉換公司債。3. 發行總額: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4,875萬股額度內,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國內轉換公司債,以私募方式辦理國內轉換公司債(下稱「私募轉換公司債」),得轉換之普通股份數應於前述4,875萬股範圍內依當時之轉換價格計算。4. 每張面額: 新台幣100,000元或其整倍數。5. 發行價格: 發行價格應不低於理論價格的八成。6. 發行期間: 自發行日起算不超過七年。7. 發行利率: 1.5%。8. 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9. 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各分次的資金用途和預期達成效益均為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償還銀行借款或者支應其他因應本公司的長期發展需求所需的資金。10. 公司債受託人:待定11. 發行保證人:待定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的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13.賣回條件:相關的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來處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作公告。14.買回條件:相關的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來處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作公告。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購者,其基準日:不適用16.附有這些權利者對於可能稀釋情形的不適用17.附有這些權利者,在交付私募公司債且假設全數都能夠被兌現為普通股份後對上市普通股份比例可能影響(上市普遍股份A、A/已發行普遍股份):不適用18.若預計上市普遍股票未達6000萬株且未達25%者,請說明流通性偏低的因應措施;此項目亦是不適用19.其他需要說明事項:(1)此次私募有價證券,自從股東會決議通過起一年以內一次或者分次(最多三次)進行情況,並授權董事會在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向台灣證券交易所申請符合上市標準同意函,再向主管單位申報補辦公開發行情況以及申請上市交易事宜。(2)此次私人募集可兌變更公司的票據,其兌變價不得低於定價日前一個、一個月或者五天營業日中選擇之一所計算出的平均值扣除無償配售除權與配息,加上減資反除權後股票市值,或者是定價日前三十天收盤平均值扣掉無償配售除權與配息,加上減資反除權後市值,上述兩種基準中較高的一方再乘以八成來做為最終確立價格,此實際價格須經由提案給予董事會根據相關法律規範進一步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