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885)元大金-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證券補充說明115/03/12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之發行條件1.董事會決議日期:NA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15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4.發行總額:總共要發新臺幣肆拾柒億元,分成甲券和乙券兩種,甲券是新臺幣壹拾壹億伍仟萬元,乙券則是新臺幣參拾五億伍仟萬元。5.每張面額:一張的面額是新臺幣壹佰萬元整。6.發行價格:依照票面金額全數來賣。7.發行期間:甲券的期限是七年,乙券則有十年的期限。8.發行利率:甲券的固定年利率為2.2%;而乙券的固定年利率為2.32%。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主要目的是要強化資本和財務結構。11.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12.公司債受託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3.承銷或代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劃股份有限公司做主辦承銷商。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公司的服務來處理這個事宜16.簽證機構:不適用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18.賣回條件:不適用19.買回條件:不適用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22其他應敘明事項;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