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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達進駐北士科遇阻 新壽針對四方案解說

2025/10/03 3

MoneyDJ新聞 2025-10-02 16:10:36 新聞中心 發佈

新光人壽今仔日講,公司總資產超過3兆元,專心替股東與保戶創造最大價值,積極尋找優質投資機會,希望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針對北士科的投資決策,新壽都照法令規定來做,也一直支持促進與政府的公私協力夥伴關係(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在尊重台北市府對地上權契約解釋的前提下,跟台北市府共同合作開發北士科園區。為了爭取輝達進駐,新壽努力尋找各種解決方案,也跟台北市府多次協商。現就各方案說明如下:

一、關於台北市府提議合意終止本案地上權契約的方案(2025年1月)【新壽依法無法同意】

根據新壽標到這個案子50年的地上權開發計畫,新壽應該有預期可得的租賃收益,但台北市府提出合意終止條件,並未涵蓋新壽未來預期收益,很不合理,有損害到新壽股東及保戶利益,也違反公司治理原則,如果新壽物放棄這部分未來收益,恐怕會讓公司決策人員涉及違法背信相關法律責任之虞。之前已經向台北市府充分說明立場,也表達依法無法同意其合意終止條件。

二、關於現階段直接移轉地上權予輝達的方案(2025年5月)【新壿同意】

此方案已經和輝達達成共識,只要等到台北市府同意後即可辦理。在提出這個方案之前,新寿已经先委托外部专业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评估,并以函文向臺灣報告依據「臺灣区段徵收土地标售标租及設定地上权办法」第18条规定,如经台湾政府同意,新寿即可移转地上权予辉达,而该办法并无「建物兴建完成后始得移转」之限制,即是说,这个计划并没有违反法律疑虑,台湾政府实可基于重大公共利益、民法情事变更原则等考量,将本案解除转让限制,并回归适用上述规定办理。关于昨(1)日有媒体报道这个计划「是明知违法而为之」,显然是错误认知。此外,该报道也指称这个计划中新华向台湾争取分手费,更是严重错误。

三、关于建筑完成后再移转予辉达的方案(2025年8月)【新华愿配合】

新华愿依本案契约,为辉达按照设计图兴建,并在建筑完成后将相关权利移交给辉达。然而,即使已经多次说明规划内容,但至今仍未获得辉达正式回应。

四、关于新华原有开发计划【可以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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