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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金講:國壽欲直接加間接投資沃旭能源大彰化西南離岸風電案,最高約275.4億元

2025/12/12 1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882)國泰金-代子公司國泰人壽公告擬投資沃旭能源大彰化西南離岸風電案場

1. 標的物名稱及性質(若是特別股,攏會標明特別股條件,例如股息率):透過國泰貳風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係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9%,加上國泰電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來收購大彰化西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5%普通及特別股。這款特別股是為著公司治理專門設計,財務上無訂定特殊條件。另外,也包含大彰化西南控股及/或大彰化西南離岸風力發電兩間公司45%的債權往來。

2. 事情發生日:114年12月11號到114年12月11號。

3. 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4年8月15日。

4. 其他核決日期:無適用。

5. 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與總金額:針對以上標的,國泰人壽依自身持份比例,以不超過275億4081萬新台幣支付買賣合約所規定之收購價款。

6. 交易相對人與本公司的關係(若是自然人且非關係企業者,可免揭露姓名):沃旭西南大彰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企業)。

7~10項相關於關係人的說明與處分利益等皆不適用,本案無涉及此類事項。

11. 交付付款條件、契約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本次交易合約尚待簽訂,重大先決條件包括政府相關許可等審核程序尚未完成。

12. 本次交易決策方式、價格參考依據以及決策單位:依照內部評估報告,加上會計師出具之合理性意見書,由國泰人壽董事會正式通過決議進行投資動作。

13~16項有價證券淨值、累積持有比例、經紀費用等均不適用或無資料提供。

17. 投資目的用途說明:此案能創造長期穩定收益,非常符合保險業資金運用策略目標,是一個穩健的長期投資選擇喔!

18~21項董事異議意見、本次是否為關係人交易,以及監察同意情況均顯示無異議且非關係人士間之交易,也沒有出現會計師認為價格不合理情形。承辦事務所為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負責會計師賴明陽先生執業證書字號北市2123號。

22~26項營運模式變更方面亦未涉及任何改變,所以維持原狀,不須調整營運方向喔!

27~28 項去年至今年預估將繼續保持正常合作狀態,此筆投資使用自家現金流做支應,不仰賴外部融資來源啦!


29~30 項前一次重大訊息發布並不存在,本日2025年12月11日已獲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批准這樁投資案件後,公司打算增資990萬元新台幣入帳給予旗下子公司「國泰貳風能控股」,使其持株比重提升到99%,而「國泰電業」則相對被稀釋至只剩下1%。增完這筆錢後,「 國 泰 貳 風 能 控 股 」就欲和「 沃旭能源 」簽署包括買賣股票在內的重要契約文件,再等待所有先備條件達成後,就要跟沃旭能源完成交割手續囉!


簡言之呢,就是咱們家嘅保險仔欲投入一個大型海邊風吹發電嘅生意,希望透過佇海面裝置陸續起飛嘅大型風車攏產生穩當收入,一路陪伴咱們客戶同社區逐步走向永續環境友善嘅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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