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839)開陽能源-公告咱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欲佮100%持有ê子公司元陽能源有限公司、玄陽能源有限公司做簡易合併案。1. 併購種類(像是合併、分割、收購抑是股份受讓):合併(簡易合併)。2. 事實發生日:115年1月23日。3. 參與併購ê公司名:存續ê係開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消滅ê係元陽能源有限公司及玄陽能源有限公司。4. 交易相對人:元陽能源有限公司、玄陽能源有限公司。5. 交易相對人攏是關係人喔!6. 關係說明:元陽跟玄陽攏是咱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ê子公司,為著有效整合集團資源,減少經營成本,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加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來做簡易合併,毋會影響股東權益啦!7. 合併目的同條件,包括理由、對價條件及付款時間:主要就是欲整合集團資源,有效降低經營成本囉!8. 合併後預期效果嘛是一樣,就是整合集團資源,同時減低成本。9. 對每股淨值同盈餘影響?完全無影響啦!10~15項攏不適用喔~16項獨立專家意見嘛無需要提供啦~17項預定完成日期暫訂民國115年3月1號為基準日。18項既存或新設公司接手消滅公司的權利義務事項,就是從基準日起所有財產負債通通由本公司接手處理。19項參與合併基本資料講起來就是三間公司的業務範圍攏差不多,都在做電力技術服務、生產發電設備等行業啦!20~21都無適用的狀況;22 預計完成後繼續照原路走,公司業務財務以及股東權益都沒啥大變動;23~24 無其他重要約定或重大事項;25 董事們也沒有人反對這個決議;26 沒有涉及利害關係董事的問題;27~28 營運模式也沒有改變喔~29 過去一年內跟交易相對人的往來沒有什麼特別紀錄,也不會有未來一年內的相關交易情形;30 資金來源不適用哩~31 補充說明一下,一旦需要,可以由雙方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者指定的人調整基準日。另外呢,這次簡易合並後開陽當作存續法人,而元洋和玄洋就算正式解散了。